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提存款领取公告 (第三次) 东莞市贸鑫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因无法向原东莞市贸鑫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方洁东交付《东莞市贸鑫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中剩余财产分配款向我处申办提存公证,已于2023年5月4日将人民币92,415.34元存入我处提存银行账户。现就提存款项领取一事公告如下: 经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确认东莞市贸鑫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本案除原公司股东方洁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款人民币100,307.34元未能办理划款手续外,清算方案已执行完毕。原公司股东方洁东一直未有提供收款账户资料,且联系地址、联络电话不详等原因无法联系原公司股东方洁东,故东莞市贸鑫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将方洁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款人民币92,415.34元(扣除邮寄送达公证费、提存公证费、公告费等合计人民币7,892.00元)提存至我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提存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提存之债自提存之日即告清偿,提存费用(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等)由债权人负担,且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原东莞市贸鑫自动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东方洁东可于即日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持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处申请领取上述提存款项。 联系人:袁嘉欣 联系电话:0769-23661744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3号市体育中心体育馆附楼1楼(东莞市智网工程指挥调度中心旁)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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